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(通知)
教务[2018]12号

各系、部:
现将做好2017—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重修、补修选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重修选课
1.选课对象:2016—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缺考、违纪的学生。
2.重修办理手续:
(1)按要求填写《重修考试申请表》,具体填写规范见《重修考试申请表》中的填写说明。
(2)学生登陆教务系统,选中“网上选课”后再点击“重修选课”进行选课,选课时间为3月14日-3月18日。逾期未选课者,不再办理。
(3)选课成功的学生应及时与所选课程教学班的任课老师联系,并告知该老师自己是随所选教学班一起上课还是选择自学。
(4)完成了重修选课的学生可选择本学期末随所选课程教学班一起考试,或选择下学期初与所选课程的补考学生一起考试。
3.注意事项:
(1)同一门课程只能重修一次,重修未通过者不再安排补考,而是在毕业前进行清考。
(2)选择自学的学生,其重修课程的期末总评成绩按卷面成绩实算,没有平时成绩;选择跟班一起重修的学生,其重修课程的期末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综合折算。
(3)凡无资格参加重修或未按规定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,均不安排重修,擅自参加重修课程考试者,成绩不予承认。
二、补修选课
1.选课对象:所有因学籍异动(休学、转专业等)须补修相关课程的学生。
2.补修办理手续:
(1)按要求填写《补修考试申请表》,具体填写规范见《补修考试申请表》中的填写说明。
(2)学生登陆教务系统,选中“网上选课”后再点击“补修页面”进行选课,选课时间为3月14日-3月18日。逾期未选课者,不再办理。
(3)选课成功的学生应及时和所选课程教学班的任课老师联系,并告知该老师自己是随所选教学班一起上课还是选择自学。
(4)完成了补修选课的学生可选择本学期末随所选课程教学班一起考试,或选择下学期初与所选课程的补考学生一起考试。
3.注意事项:
(1)补修选课的学生只能选自己必须补修的课程,不得擅选不在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。
(2)补修考试未通过者,安排一次补考机会,补考仍未通过则在毕业前进行清考。
(3)选择自学的学生,其补修课程的期末总评成绩按卷面成绩实算,没有平时成绩;选择跟班一起学习的学生,其补修课程的期末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综合折算。
(4)未按规定办理补修手续的学生,均不安排补修,擅自参加补修课程考试者,成绩不予承认。
三、相关事宜
1.请各系、部配合教务办做好本次重修、补修选课工作,为选课学生提供信息咨询,如课表、课程、上课时间地点、任课教师等信息。
2.学生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教务办金欣老师联系(地点:综合楼312办公室;电话:8268939)。
附件:
1.

附件1:重修考试申请表.doc
2.

附件2:补修考试申请表.doc
3.

附件3: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缺考、违纪学生名单.xls
教务管理办公室
2018年3月13日